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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0:04:59  浏览:898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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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1984年3月12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5月15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84年国家预算;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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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关于印发《国境卫生检疫检验方法≥和《国境卫生检疫检验规程≥(试行)的通知

卫生检疫总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关于印发《国境卫生检疫检验 方法≥和《国境卫生检疫检验规程≥(试行)的通知


          (卫检总监字〔1989〕第235号

            1989年12月6日)

各卫生检疫所:

  为加强国境卫生检疫检验工作,使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我们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整理了《国境卫生检疫检验方法≥和制定了《国境卫生检疫检验规程≥(试行),现发给你们参照执行。望总结经验并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总所。

             国境卫生检疫检验方法

                 目录

一、健康检查检验方法

  (一)ABO血型检验方法

  (二)谷丙转氨酶检验方法

  (三)乙肝表面抗原检验方法

  (四)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带菌检查检验方法

  (五)腹泻病病原体检验方法

  (六)红细胞沉降率检验方法

二、禁止入境的传染病检验方法

  (一)梅毒血清抗体检验方法

  (二)淋病双球菌检验方法

  (三)结核杆菌检验方法

  (四)麻疯杆菌检验方法

  (五)艾滋病血清抗体检验方法(HIV检验方法)

三、检疫传染病检验方法

  (一)鼠疫耶尔森氏菌检验方法

  (二)霍乱弧菌检验方法

  (三)黄热病病毒检验方法

四、监测传染病检验方法

  (一)流感病毒检验方法

  (二)疟原虫检验方法

  (三)斑疹伤寒立克次体检验方法

  (四)回归热螺旋体检验方法

  (五)登革热病毒检验方法

  (六)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检验方法

  (七)脊髓灰质炎病毒检验方法

  (八)天花病毒检验方法

  (九)埃波拉马尔堡病毒检验方法

  (十)拉沙热病毒检验方法

  (十一)军团菌检验方法

五、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和标准(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标准≥)

  (一)粮食卫生标准

  (二)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三)鲜肉卫生标准

  (四)冻肉卫生标准

  (五)咸肉卫生标准

  (六)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七)鲜蛋卫生标准

  (八)加工蛋制品卫生标准

  (九)乳及乳制品卫生标准

  (十)茶类卫生标准

  (十一)糖类卫生标准 

  (十二)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

  (十三)冷饮食品及汽酒卫生标准

  (十四)罐头卫生标准

  (十五)水产品卫生标准

  (十六)调味品卫生标准

  (十七)酱腌菜卫生标准

  (十八)豆制品及淀粉类卫生标准

  (十九)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二十)发酵酒卫生标准

  (二十一)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二十二)食品中氟允许量标准

  (二十三)食品中镉允许量标准

  (二十四)食品总砷、无机砷允许量标准

  (二十五)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

  (二十六)粮食、蔬菜、肉、蛋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卫生标准

  (二十七)食品中甲拌磷、希螟硫磷、倍硫磷残留量卫生标准

  (二十八)食品中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允许残留标准

  (二十九)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允许量标准

  (三十)熏烤动物性食品中苯并芘允许限量标准

  (三十一)食具容器包装材料卫生标准

六、餐茶具卫生检验方法

七、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

八、食品贮藏卫生要求

九、环境卫生要求

  (一)污水排放卫生要求

  (二)空气卫生要求

  (三)餐茶具洗涤消毒卫生要求

  (四)供水设备卫生要求

           一、健康检查检验方法

  (一)ABO血型检验方法

  1、方法

    玻片凝集法

    标准血清系指用抗A抗B单克隆标准抗血清

  2、结果判定

────────────┬───────────────────────

  标准血清      │     凝集现象

────────────┼───────────────────────

  抗A        │+    -    +    -

  抗B        │-    +    +    -

  受检者血型     │A    B    AB   O

────────────┴───────────────────────

       +凝集 _____________  -不凝集

────────────────────────────────────

  (二)谷丙转氨酶检验方法

  1 方法

    GPT赖氏法

  2 结果判定

 

────────────┬───────────────────────

  方法        │正常值

────────────┼───────────────────────

  赖氏法       │0-25单位

────────────┴───────────────────────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方法

  1 方法

  1.1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1.2 反向间接血凝反应(RPHA)

  2 结果判定

───┬────────────────────┬───────────

方法 │    血球凝集反应           │

   ├────────────────────┤结果判定

   │1:2  1:4  1:8  1:8以上│

───┼────────────────────┼───────────

反向间│++↑  ++↑  ++↑  ++↑  │阳性(++)

接血凝│++↑  ++↑  ++↑  +↓   │可疑(+-)

反应 │++↑  ++↑  +↓   -    │阴性(-)

───┴────────────────────┴───────────

    +凝集   ↑以上   ↓以下

    必要时作中和试验

────────┬────────────────┬──────────

  方法    │    判定方法         │结果判定

────────┼────────────────┼──────────

酶联免吸附试验 │目测:棕黄色          │阳性

        │比色:             │≥2.1:阳性

        │   样品OD值        │<2.1:阴性

        │PN=─────────────│

        │   阴性对照平均OD值    │

────────┴────────────────┴──────────

  (四)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带菌检查检验方法

  1 项目

    霍乱弧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

  2 方法

    增菌,分离培养,生化学、血清学鉴定

  3 结果

    不得检出

  (五)腹泻病病原体检验方法

  1 项目

  霍乱弧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病性大肠杆菌、侵袭性大肠杆菌、产毒性大肠杆菌、空肠弯曲菌、结肠炎耶尔森氏菌、轮状病毒

  2 方法

  增菌、分离、培养、鉴定

  3 结果

  检出××病原体;××病原体未检出。

  (六)红细胞沉降率检验方法

  1 方法

  魏氏法

  2 结果判定

────────┬───────────────────────────

  方法    │正常检验指标

────────┼───────────────────────────

  魏氏法   │男性 0-15mm/h

        │女性 0-20mm/h

────────┴───────────────────────────

           二、禁止入境的传染病检验方法

  (一)梅毒血清抗体检验方法

  1 方法

  1.1 血清反应素试验(USR)

  1.2 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

  1.3 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

  2 结果判定

  2.1 USR

────────────────────────────────────

  反应程度                 结果判定

────────────────────────────────────

  中等或大的块状物           阳性反应(++)↑

  颗粒不规则细小粒状          弱阳性反应(+-)

  均匀分布无块状物           阴性反应(-)

────────────────────────────────────

  2.2 TPHA

────────────────────────────────────

  阳性               >1:80

  可疑               1:80(+-)需复验

  阴性               <1:80

────────────────────────────────────

  2.3 FTA-ABS

────────────────────────────────────

  荧光强度                 结果判定

────────────────────────────────────

  翠绿色荧光(++)↑            阳性

  黄绿色荧光(+)              可疑

  荧光不显(+-)              阴性

────────────────────────────────────

  健康检查USR阳性时,需做TPHA,阳性时才能确诊。

  (二)淋病双球菌检验方法

  1 方法

  1.1 直接涂片染色镜检

  1.2 分离培养

  1.3 生化试验鉴定

  2 结果判定

  2.1 形态特点:卵圆形或圆形,成对排列常位于细胞中。

  2.2 菌落半透明灰白色边缘花瓣状。

  2.3 生化试验:过氧化氢酶,氧化酶阳性葡萄糖产酸即可判定。

  (三)结核杆菌检验方法

  1 方法

  1.1 直接涂片抗酸染色镜检

  1.2 分离培养

  1.3 动物试验

  2 结果判定

  2.1 检出抗酸性菌。

  2.2 3-4周生长粗糙型菌落为阳性。

  2.3 动物试验3-4周接种部位附近淋巴结肿大为阳性。

  (四)麻疯杆菌检验方法

  1 方法

  1.1 直接涂片抗酸染色镜检100个视野

  1.2 动物试验

  1.3 麻疯菌素反应

  2 结果判定

  2.1 镜检结果

  2.1.1 阴性(-):检查100个视野无麻疯杆菌。

  2.1.2 阳性(+):每个视野查到1个或<1个麻疯杆菌。

  2.1.3 阳性(++):每个视野均可查到麻疯杆菌。

  2.1.4 阳性(+++):每个视野均可查到许多麻疯杆菌。

  2.2 动物试验:豚鼠接种不发病。

  2.3 麻疯菌素反应:出现红斑>10mm为阳性。

  (五)艾滋病血清抗体检验方法

  1 项目

  HIV抗体检测

  2 方法

  2.1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2.2 间接免疫荧光试验(IFA)

  2.3 明胶颗粒凝集试验(PA)

  2.4 蛋白印迹试验(WB)

  3 结果判定

  3.1 ELISA:OD值≥cot off值表示有反应,应复验1次,如重复阳性,可认为HIV抗体阳性。

  3.2 IFA:细胞浆和细胞膜呈绿色荧光为阳性。

  3.3 PA:

────────────────────────────────────

  阳性(+)            1:32 发生颗粒凝集

  可疑(+-)           <1:32 颗粒凝集不显

  阴性(-)            均不发生凝集反应

────────────────────────────────────

  3.4 WB:出现P24或gP41带形,同时出现其他带形,为阳性,即可确诊。

             三、检疫传染病检验方法

  (一)鼠疫耶尔森氏菌检验方法

  1 方法

  1.1 涂片镜检

  1.2 分离培养鉴定

  1.3 噬菌体试验

  1.4 动物试验

  1.5 沉淀反应

  1.6 被动血凝试验

  1.7 反向血凝试验

  1.8 抗体中和试验

  1.9 免疫荧光检查

  2 结果报告

  2.1 初报:2小时内涂片染色报告。

  2.2 疑似报告:36小时内报告形态、血清学试验、噬菌体试验结果。

  2.3 最终报告:初发鼠疫于72小时内经四步检查结果报告。

  (二)霍乱弧菌检验方法

  1 方法

  1.1 涂片、染色

  1.2 动力观察及制动试验

  1.3 分离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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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安排意见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安排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林业上的集中体现,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林业的重要标志,是多年来林业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深刻总结,是几代务林人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林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林业建设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后,20多年过去了,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阶段,生态需求已经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我国林业正在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于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调整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战略布局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措施等,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加速改善我国的生态状况,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深入学习和贯彻好《决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为此,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学习和贯彻《决定》工作,准备分三个层次和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层次: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国林业工作会议胜利召开,对学习贯彻《决定》做出全面部署。第二个层次:制定周密方案,采取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把局直属机关和整个林业系统的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第三个层次:敦促各省区市以党委、政府名义制定一个林业文件、召开一次林业会议,把《决定》在全社会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向高潮。在时间上,准备安排一年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决定》颁发到召开全国林业厅局长座谈会,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决定》的高潮。重点是学习《决定》原文,吃透精神实质。
1、局党组学习贯彻《决定》。《决定》颁发之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决定》,并研究提出整个学习贯彻工作的安排意见。
2、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学习贯彻《决定》。党组会议之后,召开各司局和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党组同志集体出席,请周生贤局长逐字逐句领学《决定》原文,并对各单位的学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3、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决定》。各司局和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之后,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在京直属单位全体司局级干部大会,党组同志集体出席,请周生贤局长作辅导报告,对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决定》做动员,提要求。
4、全行业学习贯彻《决定》。一方面,向全行业发出通知,就学习贯彻《决定》做出部署,提出要求。另一方面,结合宏观战略研究成果宣讲,把《决定》的主要精神传达到各地,并同时赠送《决定》单行本。
5、各单位组织学习贯彻《决定》。各司局和各直属单位根据局里的总体安排,结合自己的业务工作,制定具体的学习贯彻方案,并据此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讨论,掌握精神实质,研究提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6、召开全国林业厅局长座谈会学习贯彻《决定》。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7月下旬,召集各司局、京内外直属单位和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四大家”、计划单列市的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决定》,以座谈会的形式,谈体会,谈认识,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会后一个月内,请每位同志联系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贯彻《决定》的体会文章,由局里统一编缉出版,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有关重大问题调研报告》的姊妹篇。
第二阶段:从全国林业厅局长座谈会后到全国林业工作会议。重点在研究拟定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措施上下功夫。同时,为召开全国林业工作会议营造气氛,奠定思想和认识基础。
7、对所有司局级干部进行轮训。组织举办“国家林业局司局级干部学习《决定》培训班”,采取研读原文和辅导、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关和直属单位所有司局级干部进行全面轮训。
8、深入抓好各司局和直属单位的学习贯彻工作。在第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各司局和直属单位采取自学、培训、研讨、座谈、心得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决定》精神。
9、筹备召开全国林业工作会议。要以《决定》精神为依据,进一步修改、完善为会议准备的领导讲话、经验交流材料和先进表彰方案。同时,全力做好召开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为会议的随时召开作好充分准备。
这一阶段的学习贯彻工作,一定要联系实际,把握重点。例如,要围绕“三地位”、“三生态”和加强各级政府林业行政机构建设的表述,研究提出林业主管部门职能转变的具体意见;按照加强对林业工作领导的要求,研究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动态监测体系、推广和服务体系的具体方案;按照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的要求,研究提出进一步激活农村林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按照建立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的要求,研究提出建立新的林业投融资体制的基本框架;按照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额采伐制度的要求,研究制定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分类经营思想的森林资源管理办法;按照建立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要求,研究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点;按照国有林区改革的原则,研究拟定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按照促进公平竞争的要求,研究提出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投融资政策等的具体办法;按照美化环境与增强生态功能相结合的要求,研究提出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的政策措施;按照加强军队和兵团造林的要求,研究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按照对林业的金融支持政策,研究提出贷款贴息、小额信贷、联保贷款、林木抵押贷款的相关操作细则;按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有关表述,研究提出健全该项制度并不断增加资金规模的具体意见;按照减轻林业税费负担的规定,研究提出逐步取消农业特产税、各种不合理收费以及改革育林基金征管使用办法的具体工作步骤;按照国有场圃改革意见,研究拟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对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定位和职能表述,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林业站工作的总体意见。同时,根据关于加快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开展森林认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输出管理,对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给予补偿,安排部分造林投资探索直接收购非国有公益林,改革造林投入方式和管理办法,强化科教兴林,加强依法治林,重视生态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林业建设责任制等规定,分别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等等。局里将对《决定》的全部内容进行分解,按职责分工确定落实部门和工作要求。
第三阶段:从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后到明年上半年。各省区市出台一个林业文件、召开一次林业会议。重点是把贯彻落实《决定》的各项内容变成各地的实际行动,变成各方面的具体化的可以操作的政策措施。
10、敦促各省区市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一个林业文件、召开一次林业会议。以此为龙头,把全国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向一个新高潮。届时,局里组织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赴各省区市参加林业工作会议。
《决定》的学习贯彻工作,一定要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贯彻活动统筹安排,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有关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在全行业、全社会都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贯彻《决定》氛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中心组带头学,以此来带动全体于部职工的学习,不断把学习贯彻《决定》工作引向深入。(2003年6月30日)